民政事務總署招聘活動統籌員(區議會),申請人只需DSE考獲3級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便可申請,月薪$16,47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職責
申請人須負責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處理有關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的一般公眾查詢;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薪酬及福利
成功獲聘的應徵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月薪$16,475。在福利待遇方面,受聘人會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安排。
截止申請日期:
3/8/2020
更多詳情:
https://bit.ly/3jKd22E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